孫渡司法所組織矯正人員開展社區公益勞動


 

近日,趁著天氣晴朗,氣溫有所回升,孫渡街道辦事處大院內來了62名身著“藍色小馬甲”的特殊義工,他們拿著大掃把、撮子、垃圾袋,頂著高陽轟轟烈烈地開展“凈院”活動。他們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帶領下,分工合作、互相配合,不嫌臟、不怕累,對大院內的果皮、煙頭、枯葉等垃圾進行了全面的清理。參加義務勞動的這群人身份比較特殊,他們就是在孫渡司法所服刑被監管的社區矯正人員。

社區矯正人員是指經過法院審判,罪行相對較輕、主觀惡性較小、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罪犯,或經過監管改造,確有悔改表現、不致再危害社會的人員,包括五種監外執行罪犯:緩刑、假釋、剝奪政治權利、管制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。街道、鄉鎮司法所要具體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,一種與監禁矯正相對應的行刑方式。

今年自疫情好轉以來,孫渡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帶領社區矯正人員,積極參加了永豐社區、茅園村委會等多個村社區組織的針對30余戶貧困戶的居住環境清掃活動,以幫助他們洗心革面、重新做人,引導他們在勞動中實現個人價值,增強社會責任感,成為懂法的守法公民。一些社區矯正人員服刑期滿解矯后,還成為一名真正的普法宣傳隊員。

近年以來,孫渡街道的社區矯正工作有目共睹,通過對200多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普法教育與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相結合,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,沒有一人再有犯罪情況。(孫渡街道司法所  周葉川)